中国长久以来就是个“忠”与“孝”的国度,对皇上、对朝廷要“忠”,只签个名,太个人化了,体现不了“忠”的涵义,要是你来个龙飞凤舞的签名,按中国“忠”的涵意,就很难会接受你这个“识得飞”的签名是所谓的“忠”。同样,对家庭亦如,你敢对爷爷或父亲的任何文字上加上你的极富个性化的签名吗?
强调中庸之道的中国文化,是抹杀个性化的,不喜极端的,从中文字字体个个都是方方正正的方块字就可以看到,任何出格的行为都会被视为不端。朋友说:“那不能叫签名,是叫填写,用正楷字来写是叫填写,签名就是属于自己的签名,别人不能不用我的这个签名,要是谁模仿了我签名的字样形式,那就是冒签,别人不难冒签的签名才做叫签名。”
在香港或先进国家,任何法律文件或银行、金融市场上的交易,都只承认个人签名,只要签名不符,这份文件或交收支票之类,都会无效。按理,在中国内地,你做买卖、签合同,都需要签名。在某些文件或支票上,却不需要签名, 这可能是源序自封建帝国时期的皇帝玉玺之印章。
皇帝是不签名的,任何圣旨或指令,只需皇帝的这个玉玺而不是皇帝的签名。另一个原因,则是中国文盲太多,而民间之间的契约则需要签名——但不是叫签名而叫画押,不识字者,则打上手指模。画押自然也不等于是签名了。也许是中国不识字者太多,于是就没有“签名”一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