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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泰 (字恵褒, 618年-652年),唐太宗李世民第四子,贞观十年被封为魏王,受太宗宠爱,因和太子李承干争位而被流放。
李世民与长孙皇后之子。620年封宜都王,621年封卫王。628年改封越王、扬州大都督。631年兼左武候大都督,633年封鄜州大都督。634年任雍州牧兼左武候大将军。636年、改封魏王,领相州都督。贞观十二年,奏请撰《括地志》,四年书成,修书五百五十卷。
贞观十七年,李承干因失宠而和吏部尚书侯君集共谋刺杀李泰,准备政变,事败之后被废。李世民有意立李泰为太子,但是因朝臣反对而作罢,改立长孙无忌支持的晋王李治。李泰被改封东莱郡王、顺阳王,被迁到均州郧乡。647年封濮王,652年死于郧乡。唐高宗李治追封为太尉、雍州牧,谥号”恭”。
在讨论太子归属的时候,李世民的评价为“承干悖逆,泰亦凶险,皆不可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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