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所周知,企业及企业产品的名称对消费者的选购是有直接影响的。所以每一位企业经营者,无一例外精心设计企业的名称,深深认识到它在竞争中所起的作用。索尼公司创始人盛田昭夫所说的"取一个响亮的名字,以便引起顾客美好的联想,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与竞争力。"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企业名称的重要性。 具有高度概括力和强烈吸引力的企业名称,对大众的视觉刺激和心理等各方面都会产生影响。一个设计独特,易读易记,并富有艺术和形象性的企业名称、能迅速抓住大众的视觉,诱发其浓厚的兴趣和丰富的想象,能使之留下深刻的印象。企业名称对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有着重大影响。 企业名称的确立,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年代有不同的色彩,它与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、经济制度、思想文化的发展有很大关系。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,企业名称的确立一般是以企业创始人的名字或吉祥、响亮、含蓄、趣味等方面的因素来确定。 在我国,新中国成立之后实行计划经济,因而企业的名称根据国家统一的原则,都由企业主管部门来确定,企业自身无权确立或更改名称。那时企业名称的构成绝大多数为"三段式"或"四段式"。所谓"三段式",就是地名+经营业务名称+企业组织形式,如上海汽水厂。所谓"四段式",就是在"三段式"上再加上财产责任形式,如国营南京无线电厂。用这两种方法命名企业,一方面可看出企业是属于全民所有制,还是属于集体所有制,明显显示出计划经济的色彩;另一方面,可以看出企业的所在地及本企业生产什么产品,但根本看不出企业产品的知名度与竞争力。 市场经济的发展,使企业名称及其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,这就是在企业名称中出现了商号。如北京四通集团,其中"四通"是企业商号。而且作为区别不同企业的企业名称,基本构成变为"两段式",或是地名+商号,如"西安杨森";或是商号+经营业务名称,如"春兰空调";或是商号+企业组织形式,如"海尔集团"。而无论哪种"两段式",商号都是必不可少的。因此,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作为识别经济主体的主要样式,企业名称实际上是指商号。只有商号才是企业名称中的形象要素,是可以用名称专用权加以保护的东西。 商号虽只是几个汉字的组合,但表现的绝不仅仅是几个汉字所固有的含义。作为企业标识,它储存着企业资信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信息。这就使其成为商誉的载体而具财产价值,同时,就某个商号而言,它还反映着该企业的文化品位,沉淀着特定时代,特定地域,特定群体的文化心态及其商业追求,具有潜在的文化价值。显而易见,一个著名商号确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。然而中国许多企业,因为至今仍忽视亮出自己的商号,在市场竞争的叱咤风云中,留下了诸多遗憾。众多中国货在国外被沦为廉价品代名词的严酷现实,有不少就是商号不响商誉不高酿成的苦果。 在国外,商号早已成为巨大的无形资产。"万宝路"的商誉已高达440亿美元,相当于其年营业额的两倍。家喻户晓的"可口可乐",其商誉已值334亿美元。早在1967年,可口可乐公司就宣称,即使公司一夜之间化为灰烬,照样可以起死回生,因为凭商誉,立即就有大银行找上门来贷款,这就是著名商号所独有的魅力。而企业命名在国外成为一个产业,足显国外对企业命名之重视。1995年企业命名、品牌命名在美国业务已达2.5亿美元。依托命名业发展,国外已形成众多的著名机构,如英国的Znterbrand(国际品牌集团)和Novamance(新标志公司),美国Namestormers(命名风暴公司)、Landor(兰多)、Lexicon(词霸命名公司)和Namelab(命名实验室)。 中国企业界商号意识的失落,是长期以来单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缺憾,企业被看作是政府部门的附属物,名称中通常只冠以省、市县名来显示其性质或级别;有时在同一地区遇有数家同类企业时,则干脆用序号加以区别,如第三棉纺织厂、无线电元件十一厂等;而企业名称中唯独缺少属于自己的名字----商号。值得欣慰的是,中国现在企业界正在醒悟,不少企业已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商号。 现在国内不少企业出现更名热,也是中国企业由内向型向外向型发展发生质变的一个信号。也就是说,这是摆脱在发展初期命名中的汉语地域局限或其他疏忽、与国际商业惯例和其他国家的文化习惯对接的需要。出口商品面对的是陌生文化背景下的消费者,如何避免误读名称引起的购买心理障碍,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,是企业经营者再也不可掉以轻心的大问题。创业之初决策者在命名上的随意性与偏爱,在封闭条件下往往看不出来,一旦企业发展到要面对全球市场的时候,就看出了当时文化视野的狭小,明白了名称是企业文化的深层问题。 所以企业名称作为企业整体的化身,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掂出了份量。如何培育企业自己的商号,中国企业界正进行着艰苦卓绝而卓有成效的探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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